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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直轄市油漆工程業職業工會會員福利團體意外保險專案
本會與國泰保險公司合作推出「會員福利團體意外保險專案」,專案內容優於一般保險公司銷售意外險,且保險費相對低廉,請詳閱投保內容與規定如下:
保 障 內 容 會員本人 配偶 子女或父母 說  明
保險年齡限制 15歲足至70歲 可續保至75歲
意外身故保險金 200萬  
搭乘陸海空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險金 600萬 含意外身故保險金200萬
火災或電梯意外身故保險金 400萬 含意外身故保險金200萬
意外殘廢保險金 10萬~200萬 11級75項
意外住院日額給付 1000元/日 最長90日
加護病房、燒灼傷病房日額給付 2000元/日 含意外住院日額、最長45日
意外骨折未住院津貼 最高3萬 依骨折部位及程度給付
每  月   費   用 150元 150元 150元  
 
◎聲明約定事項:
 
1. 投保資格:凡本會會員及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均可投保;但會員須投保後,會員眷屬始可投保。
2. 投保方式:本專案以集體投保於每月一號為加退保生效日,加退保以書面通知,免體檢手續方便。
3. 本團保與勞(健)保及其他人壽保險不相牴觸,僅須就醫診斷証明書即可申請理賠。
4. 海陸空大眾運輸工具係指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之航(路)線,且具有固定場站、固定班(航)次(含加班機及包機)及固定費率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。
5. 眷屬從事如礦工、職業運動選手、船員、航空器上工作人員、潛水工作人員、爆破 工作人員、特技演員、硫酸、鹽酸及硝酸製造工、特種兵(傘兵、水中爆破兵、化學兵、佈雷工兵,本專案謝絕承保。
6. 本專案保障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,投保前原有殘障部位不在承保範圍或患有精神病者不予承保;自殺、自殘或被保險人故意行為、酒後駕(騎)車者(酒精濃度超過法令規定)不予理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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